业务范围 |
我公司的基本服务项目是根据交通部颁发的《港口货物作业规则》第四十八条规定:国际运输以件交接货物、集装箱货物和集装箱,船方应当通过理货机构与港口经营人交接。前款规定以外的货物和集装箱,船方可以委托理货机构与港口经营人交接。
我们为各委托方提供独立的检查、检验、评估和咨询业务,为收发货人、承运人以及保险公司等提供具有索赔依据的有效证明文件,把委托方的风险降至最小。
我公司设有专人值班制度,为所有客户提供24小时全天候的服务,只要客户需要,检验人员保证随叫随到,并在最短时间内以最快的速度到达客户指定的检验现场。委托手续方便快捷,客户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等方式进行业务咨询或联系,提出公证业务委托,我公司经确认后将认真实施检验工作;也可以签订长期委托协议,建立牢固的业务合作关系。
集装箱业务
集装箱理箱。
集装箱的施封、验封、拆封。
集装箱装拆箱理货。
集装箱装卸船的监装、监卸。
集装箱货物装、拆箱的监装、监卸。
集装箱箱体状况及箱内货物的检验。
集装箱电子信息交换业务
提供集装箱装、卸船信息。
提供集装箱积载信息。
提供集装箱装、拆箱货物信息。
件杂货业务
装卸船货物数字的理数、分票、分规格。
货物外表残损及完好情况的检查、检验。
内货的抽样及成分鉴定,内货残损程度的检验。
跟踪检查货物装卸作业过程。
散装货业务
衡器计重。
船舶水尺计重业务。
对各类石化液态/气体进行船舶和岸罐容量计重。
丈量业务
裸装设备的丈量。
木材及其他货物的丈量。
货物规格的检查和证明。
件杂货、散货电子信息交换业务
提供货物退关和加载信息等。
提供进出口件杂货装、卸船的进度。
提供进出口件杂货装、卸船的数量、质量、积载等信息。
客户委托的其他有关业务
客户委托的其他有关业务
所提供的证明文件: |
提供集装箱装卸船的总数、重量的数字证明。(中/英文)
提供集装箱装拆箱箱内货物的总数、重量的数字证明。(中/英文)
提供有关货物外包装损坏状况及完好程度的检验证明。(中/英文)
提供内货成分的化验报告、提供内货损坏及完好程度的检验证明。(中/英文)
提供有关装卸船货物的总数、各票(规格)的检验数字的检验证明。(中/英文)
提供监装监卸报告。(中/英文)
备注:
我方可根据客户委托要求提供有关的图片资料(包括数码图片、菲林图片),跟
踪监督装卸过程录像资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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